2009年3月27日星期五

指觀塘重建收購津貼少

指觀塘重建收購津貼少
退休銀行高層申請覆核 2009年3月27日
http://www.mingpaonews.com/20090327/gba3.htm
【明報專訊】退休銀行高層窺準觀塘市中心物業潛在價值,早於1990年代購入4間物業。市建局去年底以178萬元收購他名下其中一物業,由於該物業屬空置,他只獲一半自置居所津貼,他指市建局應根據98年市建局前身土地發展公司的收購準則,全數給予津貼, 日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。

申請人黃慶江(56歲)表示,其名下位於仁愛圍華義樓的400多呎單位,早年以每月4500元出租,至98年空置。市建局去年12月提出收購該單位,當中包括約82萬多元、即半數自置居所補助津貼。

黃認為市建局應發放全數津貼,理由是當年《土地發展公司條例》廢除時清楚列明,市建局需要繼續執行前土發公司的權力和職責;而觀塘市中心重建計劃早於97年提出,並於98年定下空置單位可獲全數津貼的規定。

黃多次去信市建局反映事件,惟對方回覆表示,計算自置居所津貼及補助津貼的基準,不論有關項目是根據《市建局條例》或《土發公司條例》實施,都應依循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01年3月定下的標準(即空置單位只獲一半津貼),又指有關重建計劃程序未完成前,土發公司已解散。

黃直言,是次入稟是孤軍作戰,因約八成街坊已接受收購,另一些卻只單純希望從市建局的「遊戲規則」內爭取更多,令他感到悲哀,他希望爭取公義,指出市建局違反「遊戲規則」。他笑言已作最壞打算,假如官司輸掉,有可能被追討巨額律師費,幸好他太太一直很支持他。市建局未有就訴訟回應。

【入稟編號︰HCAL34/09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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