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25日星期三

重建賠償倡小舖鬆財團緊 自住物業研按居住期發津貼

重建賠償倡小舖鬆財團緊 自住物業研按居住期發津貼
(明報)3月25日 星期三 09:55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090324/4/bc2o.html
【明報專訊】市區重建 局正就為期兩年的《市區重建策略》檢討草擬建議書,據悉,局方初步發現有大型機構和連鎖店自置舊區大型舖位經營,收購時隨時可獲逾千萬元自用物業津貼,正研究重組賠償政策,引入上限避免優待財團,同時放寬小商戶特惠津貼,加強保障「樓梯底」商戶和老字號在原區繼續經營,維繫社區。

另外,市建局 亦會研究重整自住住宅業主賠償機制,其中一方案為引入以居住年期為基礎的特惠津貼,住得愈長津貼愈多,讓老街坊持更多賠償金,但仍待進一步討論。

近年市區重建常被批評破壞舊區商戶經營環境,因市區地舖空置率極低,商戶難找新舖繼續經營,且小商戶舖位一般較細,賠償金杯水車薪,難與同區商戶競爭。

加津貼下限 增小商戶競爭力

根據市建局現行政策(見表),合資格的自用商舖業主除可獲市價收購,亦會獲發相當於交吉價35%或應課差餉 租值4倍的自用津貼,以較高者為準;經營商戶無論是業主或者租戶,亦可按經營年期獲發「特惠營商津貼」,每經營一年便得應課差餉租值10%,上限50萬元,最低7萬元。

據悉,市建局在過去多宗商舖賠償中,發現小商戶賠償未必足夠在原區重置舖位,有樓梯底商戶便僅得數百萬賠償。但市建局又發現,50萬元營商津貼上限「太緊」,大多商戶輕易取盡,老商戶卻優惠不足。消息指出,這類針對小商戶的營商津貼,可考慮在檢討《市區重建策略》時提出放寬,令老商戶在重建搬遷時加強競爭力,維持原區經營。

市建局同時發現,有連鎖店和銀行等在舊區購買物業自用,例如在收購洗衣街項目時,便有運動連鎖店的自用舖位獲數百萬元津貼,而收購觀塘裕民坊匯豐銀行 分行物業時,亦可能要提出億元市值收購價,再額外提供約4000萬元自用津貼。

消息人士說﹕「一間大型商舖市值高昂,若有舖位市值3億,便再撥1億自用津貼,未免太優待大機構。」消息透露,市建局向大型商舖業主或財團提供大額津貼,以公帑角度可算太優待,津貼上限或可收緊,但暫時未有細節和定案,一切留待《策略》完成檢討時再落實,而目前根據現政策推行的重建項目,絕不受影響。

議員反對降大戶津貼上限

身兼市建局非執行董事的立法會 議員涂謹申 贊成提高小商戶的津貼下限,保證他們有足夠賠償搬遷,但不贊成為大型商舖設津貼上限,影響計算賠償的客觀性。他認同,舊區商舖供應稀少,「隨時40間舖要收購搬遷,要爭同區3間吉舖」,但要做到完善「舖換舖」安排有難度。

中原地產 商舖部董事黃偉基指出,老商戶多經營夕陽行業,若無法覓得舖位,可考慮政府街市的乾貨檔,以較低租金繼續經營。

明報記者 賴偉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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